資助範圍、提名及發還安排

基金協助全港中、小學學生發展藝術、音樂、體育、設計、創新發明、資訊科技及媒體製作等非學術潛能。每間學校最多提名3名學生,每人只可申請1個課程;學生須具良好品格,評審亦會考慮家庭狀況和學校推薦。

每名獲批學生一般最多獲港幣5,000元;特殊個案可增至10,000元。款項主要支付合資格課程或訓練的基本學費,須完成課程後按核准安排發還。個人導師課程、比賽及交通費不獲接納,器材、考試、行政、材料及年費亦不包括在內。

學校須於2026年10月16日香港時間下午5時前完成網上提名,並在提交後5個工作天內補交由監護人及校長簽署、蓋校印的紙本。一般課程期為2027年2月至2028年1月;小六、中六及12級學生只資助至2027年7月或預定完成日,以較早者為準。

已讀本屆須知未列固定家庭入息界線、永久居民或居港年期要求,也未列資助申請費;上述空白不能當作沒有條件或免費。請家長及學生先向就讀學校確認校內提名安排,並以官方2026–27年度申請須知為準。